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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

作者: 猫宁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3日

本文目录一览:

★、资产负债表篇1

★、资产负债表篇2

★、资产负债表篇3

★、资产负债表篇4

资产负债表篇1

  【关键词】资产负债表;填列方法

  一、对应性原则

  资产负债表列示的项目是根据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来设定,满足提供的信息与报告使用者之间的相关与并具备可理解性。资产负债表上的内容有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三部分构成,各个部分又按照一定的标准加以分类。资产分为按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负债按流动性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权益按照来源分为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资产类和负债类项目中非流动和流动项目又根据重要性原则按是否单独列报再作划分。会计账户是会计科目的载体,会计科目为对会计要素的划分,会计人员通过会计科目来反映企业资金运动。由此可见,资产负债表项目与会计账户反映的内容相同和面向对象不同导致其在细分上既有重合又有差异。

  对应性原则指的是在填制资产负债表时,资产负债表具体项目的取数的依据通常为与其涵义对应的总账账户余额。对于大多数项目,如“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递延所得税资产”、“固定资产清理”、“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职工薪酬”、“短期借款”、“预计负债”、“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等项目应该根据其同名总账科目余额直接填列。

  二、叠加性原则

  叠加性原则指的是对于部分资产负债表项目与会计账户内容不一致时,通过若干个账户运算来填列相应项目的方法。

  对于部分虽有同名会计账户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如“应收账款”、“预收账款”等,由于其会计核算方法造成其与所反映内容之间的差异,应以同名总账账户余额或者明细账账户余额为基础。对于不存在同名会计账户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应该根据其涵盖内容对会计科目余额进行分析填列。

  1.备抵账户叠加

  对于部分同名会计账户存在备抵账户的项目应以同名会计账户总账余额减其备抵账户余额填列。主要报告如下几个。

  “固定资产”项目应为“固定资产账户”总账余额减去“累计折旧账户”以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总账余额

  “无形资产”项目应为“无形资产账户”总账余额减去“累计摊销旧账户”以及“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总账余额。

  “投资性房地产”项目应为“投资性房地产”总账余额减去“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账户”以及“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总账余额。

  “长期应收款”项目应为“长期应收款账户”总账余额减去“未确认融资收益账户”总账余额。

  “长期应付款”项目“长期应付款账户”总账余额减去“未确认融资费用账户”总账余额。

  其他项目如“工程物资”、“应收账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如果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的,应以其同名账户余额减去其减值准备明细余额。

  2.报表项目内涵叠加

  对于不具重要性而不单独列示的项目应该按照对应的内容反映到相应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当中。主要有如下几个:

  “货币资金”项目应根据货币资金的定义,将“库存现金”账户、“银行存款”账户以及“其他货币资金”账户的科目余额相加填列。

  “存货”项目应按照符合存货定义的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商品、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相应类别的科目相加填列,如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还应该加上或者减去相应的差异。

  “未分配利润”项目应将“本年利润”与“利润分配”总账账户余额相加。

  三、分离原则

  分离原则指的是由于经济条件改变而导致的会计账户内容不符合其经济内涵的情况,应该将账户内容分部分填列的情况。如长期资产资产和长期负债中将于一年内到期或者摊销的部分,在填列资产负债表时应该当做是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来处理,余下的部分才是实质上的长期资产和长期负债,在填列时应将两部分分离开来,分别填列的流动项目和非流动项目当中。采用预收方式进行的销售业务,在销售成立但对方尚未补付货款时,“预收账款账户”中反映尚未补付部分的贷方余额明细账实质上是应收项目,应当做“应收账款”项目来处理。“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等账户也要做相应处理。在填列时应该将这四个账户的借贷方余额明细账分离开来。

  “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应收款”、“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借款”、“应付债款”、“长期应付款”和“专项应付款”等项目应该根据其同名总账账户进行分析,分成一年内到期的部分和一年以上到期的部分。将一年以上到期的部分填列到相应的非流动项目中。将一年内到期的资产部分相加填列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当中,将一年以内到期的负债部分相加填列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当中。

  “应收账款”项目应为“应收账款”账户借方余额明细账与“预收账款”账户借方余额明细账相加填列,若计提了坏账准备,还应该减去坏账准备。

  “预收账款”项目应为“应收账款”账户和“预收账款”账户贷方明细账相加填列。

  “预付账款”项目应为“预付账款”账户借方余额明细账与“预付账款”账户借方余额明细账相加填列,若计提了坏账准备,还应该减去坏账准备。

  “应付账款”项目应为“应付账款”账户和“预付账款”账户贷方明细账相加填列。

  四、余额方向判定原则

资产负债表篇2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数学表达式的构建必须建立在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有密切相关的基本概念之上。下述若干概念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数学表达式的构建有着不可割裂的联系。

  (一)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是各项资产的账面净值计提减值准备后的余额。注意资产账面价值与资产账面原值、资产账面净值之间的区别:资产账面原值是各资产账户累计结余的金额。资产账面净值是资产账面原值扣减累计折旧(摊销)后的余值。“资产账面价值=资产账面净值-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资产账面净值=资产账面原值-累计折旧(累计摊销)”,“计税基础分为资产计税基础和负债计税基础”。

  资产计税基础,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的过程中,就计缴企业所得税而言可从流入企业的任何所得利益中予以抵扣的金额,即未来不需要缴税的资产价值。“资产计税基础=按税法规定在未来使用或处置资产时作为成本费用可于税前列支的金额”,通常情况下,资产进入企业时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是相等的,但在后续各会计核算期间因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规定与税法规定不同,才造成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产生差异。例如,一项存货的原值为100000元,已经计提跌价准备4000元,账面价值为96000元,在未来销售过程中可以抵扣应税经济利益的成本是100000元,存货的计税基础是100000元。

  负债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负债计税基础=负债账面价值-该负债在未来期间税前可以抵扣的金额”。例如,本期账面金额为10000元的应付工资,本期计税时相关的费用已抵扣,未来期间支付后不得再从应税所得中重复抵扣,这笔负债在未来期间可予税前列支的金额为0,故该应付工资的计税基础是10000元。这时,负债账面价值与负债计税基础相等,没有暂时性差异。

  账面价值为会计概念,计税基础为税法概念,二者不相等时便产生暂时性差异。

  (二)暂时性差异与时间性差异暂时性差异是指企业税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之间在本期产生的、将在未来纳税年度转回的差异。通过数学表达方式的推演,暂时性差异又可通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确认。暂时性差异分为时间性差异和非时间性差异两类。时间性差异归属于暂时性差异之中,但暂时性差异却不一定是时间性差异。时间性差异是由于企业某些收入项目和支出项目计入应税所得的时间与计入会计税前利润的时间不一致而产生的差异。时间性差异侧重于从收入或费用的角度分析会计收益和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揭示的是某个会计期间内产生的此类差异。非时间性差异侧重于从资产和负债的计价角度分析会计收益和纳税所得之间的差异,这类差异在以后年度财务报表上列示资产收回时,或列示负债偿还时,将产生应纳税金额或可扣减金额。

  [例1]某企业有固定资产原值5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5年,会计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期末无残值。税法允许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分别采用损益表债务法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算观察时间性差异与暂时性差异的区别和联系如表1(单位:万元):

  表1

  各年

  年末采用损益表债务法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会计折旧税法折旧差额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差额

  00400030001000

  2300018001200

  31000720-28020001080920

  41000540-4601000540460

  51000540-460000

  合计500050000

  根据时间性差异的定义:应税收益和会计收益的差额,在一个期间内形成,可在随后的一个或几个期间内转回。其成因是由于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与税法在收入与费用确认和计量的时间上存在差异。可以判断这是一项时间性差异。根据上述暂时性差异的定义可以判断这是一项暂时性性差异。因此,时间性差异是暂时性差异。

  [例2]某企业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千万元,资产重估的公允价值为2千万元,会计和税法规定都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剩余使用年限为5年,重估资产增值并确认入账。会计按资产重估的公允价值计提折旧,而根据税法规定计税时不作相应调整,因此税法按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分别采用损益表债务法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算观察时间性差异与暂时性差异的区别和联系如表2(单位:千万元):

  表2

  10.40.20.21.60.80.8

  20.40.20.21.20.60.6

  30.40.20.20.80.40.4

  40.40.20.20.40.20.2

  50.40.20.2000

  合计2.01.01.0

  可以判断,这是一项暂时性差异,但不是一项时间性差异。其原因在于资产评估增值只在资产负债表的权益类账户反映,而损益表不反映。可以看出,暂时性差异有可能不是时间性差异。

  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数学表达式的构建及各因素之间相互关联剖析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从资产负债表出发,以资产和负债为着眼点,逐一确认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并将这些差异对未来纳税影响额确认为一项资产或一项负债。企业应当将当期和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所得税确认为负债,将已支付的所得税超过应支付的部分确认为资产。

  第一,资产账面价值与资产计税基础之差导致递延所得税。从理论上讲,企业当年及后续会计年份就同一项(类)资产而言,会计确认与税法确认之间有下面恒等式存在。

  在确认企业年度所得前应扣除的成本费用时,由于会计准则、制度与税法在许多具体规定上不相一致,从而导致本年会计确认的成本费用额与税法确认的成本费用额不相等。而上式又是恒等的,那么,必然会出现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相等,不相等之差额则定义为暂时性差异。将上面恒等式作适当移项可得出下面推演过程和结论:

  若结果大于零,则:会计确认的成本费用<税法确认的成本费用;会计确认的所得额>税法确认的所得额;产生未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导致未来期间应税所得的增加。故,所得税费用>应纳所得税额,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预期清偿该负债期间适用税率”。若结果等于零,则无暂时性差异产生或转销。若结果小于零,则:会计确认的成本费用>税法确认的成本费用;会计确认的所得额<税法确认的所得额;产生未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导致未来期间应税所得的减少。故,所得税费用<应纳所得税额,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预期收回该资产期间适用税率”。上式中,“所得税费用”表示企业会计核算应纳的所得税;“应纳所得税额”表示实际缴纳的所得税。

  第二,负债账面价值与负债的计税基础之差导致递延所得税。从“资产负债表日暂时性差异”的定义和“资产负债表日某项负债在未来期间税前可以抵扣的金额”来看,这二者是相等的,其数学表达式的推演过程如下:

  上述表达式结果如果大于0,说明税法要求对因负债引起的经济利益流入并入当期应税收入,而会计未将该项负债列入当期经济利益流入,这将导致当期企业应税所得大于会计所得,从而使得应纳所得税额大于所得税费用;当后续某会计期间,会计将该项负债转换为经济利益流入时,税法不能再将该项负债列入经济利益流入,否则会产生重复纳税。所以,该项负债在后续会计期间应从会计确认的经济利益流入中扣除。这样,便产生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例如,账面价值为1000000元的预收房地产业务收入,这在性质上属于负债;这类收入会计上按“权责发生制”当期不能确认会计利润;但税法上要求按“收付实现制”在当期确认应纳税所得额。这样,便产生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000000元。

  上式结果如果等于0,则说明没有暂时性差异产生。

  例如,账面价值为5000元的应交罚款,尽管会计上当期会将其计入“营业外支出”账户,抵减会计利润,但税法规定无论当期还是后续会计期间均不得从税前扣除,故不产生暂时性差异。

  上述表达式结果如果小于0,说明原有负债因某种原因使得账面价值减少,如债务重组使得负债账面价值调减等,这样,便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从上面分析可以看出,并非所有负债事项都会产生暂时性差异。一般而言,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交款等负债的确认和偿还,不会留待后续会计期间税前列支,从而不会使当期会计利润和应税所得产生差异。只有当负债事项税法允许留待后续会计期间税前列支时(“+”或“-”)才会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第三,当期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所得税费用的确认。

  上式中,新增的递延所得税为正数;转销的递延所得税为负数。

  本年按会计准则确认所得税费用与按税法规定确认应纳所得税额之间的差额作为递延所得税挂账,待后续会计年度转销。故有下面等式成立:

  三、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数学表达式的具体应用

  [例3]设某企业2006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日有如下简化的关联资料:资产账面价值为81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为2000万元,会计和税法均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分8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账面净值为750万元,会计和税法均采用直线法摊销,分6年摊销。2006年12月资产负债表日确认计税基础为8000万元。2007年至2011年按税法确认该企业各年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1000万元、1020万元、1050万元、1080万元、1120万元。2009年末,该企业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表明,其可收回金额为1100万元;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表明,其可收回金额为300万元。2009年12月购置固定资产500万元,该批固定资产分10年折旧完毕,预计无残值,故2010年、2011年每年增加固定资产折旧50万元。2007年至2009年所得税税率33%,2010年后所得税税率为25%。该企业各年应交所得税额和所得税费用揭示如表3.

  表3账面价值、计税基础计算表单位:万元

  年度末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计税基础

  会计税法会计税法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200681008000

  20072000÷8

  =250

  250750÷6

  =125

  1258100-250-125

  =77258000-250-125

  =7625

  2008

  250

  125

  1257725-250-125

  =73507625-250-125

  =7250

  2009

  1252000-250×3

  -1100=150750-125×3

  -300=757350-250-125

  -150-75+500

  =72507250-250-125

  +500=7375

  20101100÷5+50

  =270250+50

  =300300÷3

  =100

  1257250-270-100

  =68807375-300-125

  =6950

  2011

  270

  300

  100

  1256880-270-100

  =65106950-300-125

  =6525

  根据表3有关数据资料计算表4中各相关数据资料。

  表4所得税计算表单位:万元

  年度

  末账面

  价值计税

  基础暂时性差异税率

  %应税

  利润递延所得税所得税

  应纳税可抵扣负债资产应缴费用

  123=1-24=1-2567=3×58=4×59=6×510=9+7-8

  200681008000100

  2007

  7725

  7625期初100

  期末100

  本年未发生

  33

  1000期初33

  期末33

  330

  7350

  7250期初100

  1020期初33

  336.6

  7250

  7375期初100

  期末0

  转销-100期初0

  期末25

  增加25

  1050期初33

  转销-33期初0

  期末8.25

  增加8.25

  346.5346.5+(-33)

  -8.25

  =305.25

  2010

  6880

  6950期初25

  期末70

  增加45

  25

  1080期初8.25

  期末17.5

  增加9.25

  270270-9.25

  =260.75

  6510

  6525期初70

  期末15

  转销-55

  1120期初17.5

  期末3.75

  转销-13.75

  280280-(-13.75)

  =293.75

  2009年末,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125万元,虽然2007年、2008年未产生新的暂时性差异,但2006年产生了100万元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未转销,因而2009年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125万元中有100万元是2006年100万元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转销额,故转销递延所得税负债33万元;剩余的25万元确认为2009年发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8.25万元。2009年会计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3052500

  递延所得税资产82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3465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330000

  2010年,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发生额为45万元,但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却为9.25万元。这是由于本年所得税税率发生了变化,《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明确规定,适用税率发生变化的,应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重新进行计量,除直接在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应当将所得税税率变动的影响数计入税率变化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2010年所得税税率下降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影响揭示如下:

  如果所得税税率不变,新增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14.85万元(45×33%);因为所得税税率下降,使得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5.6万元[(25%-33%)×70]。故2010年净增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9.25万元(14.85-5.6)。2010年会计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2607500

  递延所得税资产92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700000

  其他年份所得税费用和应交所得税会计分录略。

  参考文献:

资产负债表篇3

  [关键词]所得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损益表债务法异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要求企业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法债务法核算,不得再用应付税款法、递延法或损益表债务法核算。而资产负债法债务法在我国是新采用的一种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它与原来的损益表债务法有什么相同和不同之处呢?

  这两种核算企业所得税的债务法,其主要目的都是根据权责发生制的要求,使各期的所得税费用与调整永久性差异后的企业利润相配比。这两种债务法的主要区别,是确认各期调整所得税费用的递延所得税的着眼点和直接依据不同。损益表债务法是依据计入会计利润与计入应税所得额的收入、费用总额一定,而计入各期的收入、费用对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额的影响不同的时间性差异,确定各期调整所得税费用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依据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和适用税率,确定递延所得税的余额,根据递延所得税期末与期初余额的差额,确认或调整递延所得税,调整所得税费用或所有者权益。以简例说明这两种债务法的异同。

  例1:甲企业2006年12月购进一设备,原值10万元,预计净残值为0,企业按4年直线法折旧,税法要求按5年直线法折旧,企业所得税税率从2008年由33%调为30%。

  从例1可见,当期暂时性差异的变动就是当期的时间性差异,两种债务法各期确认或调整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的数额和方向都相同。当税率发生变动时,都要将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的余额调整为新税率应有的余额。而损益表债务法直接按当期时间性差异和适用税率及税率变动的影响,确认或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按照暂时性差异累计余额和适用税率计算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的应有余额,再按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期末与期初余额的差额,确认或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例2:甲企业2006年12月租入一设备,租期3年,每年末付租金2万元。甲企业按租入资产的公允价值5万元入账,租期满产权归甲企业,甲企业与税法都按5年直线法折旧,预计净残值为0.甲企业未确认融资费用按实际利率法分摊,2007年-2009年各计转0.485、0.338和0.177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

  按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纳税调整,先要明确:

  第一,2006年12月租入资产,甲企业按5万元入账,而其计税基础是6万元,有暂时性差异1万元,但这1万元是初始确认的差异,且不影响当期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当期应税所得,而且该交易也不是企业合并,对2006年的所得税费用无需调整,所以这1万元暂时性差异不应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第二,税法按6万元计提折旧税前扣除,长期应付款支付和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都不能税前扣除,而且资产负债表中长期应付款的账面价值是长期应付款余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余额的差额。长期应付款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相同,无暂时性差异。

  从例2可见,时间性差异是企业的折旧和确认的融资费用与税法折旧的差额,但确认的融资费用并不形成或影响暂时性差异,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中,这种不影响暂时性差异的时间性差异被视为永久性差异。各期的时间性差异与暂时性差异的变动不同,则两种债务法各期应确认或调整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的数额不同。

  例3:甲企业2006年初取得一项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成本为50万元,对被投资方无重大影响,投资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地计量,按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管理,按公允价值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处置投资时转入投资收益。该投资2006年末公允价值为60万元,2007年末公允价值为55万元,2008年6月甲企业以65万元转让该投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

资产负债表篇4

  【关键词】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利润表债务法; 差异; 替代

  企业所得税核算有两种理念――“收入费用观”和“资产负债观”。前者只对企业实际发生交易取得的收入与费用进行配比,将其差额记为收益,企业持有的未实现收益被排除在外。后者认为不论交易是否发生,只要财富增加,即资产净值增加就有收益,它包括企业交易行为产生的经营收益和企业持有的按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增值收益。利润表债务法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分别是“收入费用观”和“资产负债观”的具体运用。二者的差异除了表现在核算观念外,主要还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区别。

  一、核算的范围不同

  利润表债务法以时间性差异为依据,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从暂时性差异出发,时间性差异与暂时性差异的范围是不同的。所有的时间性差异都是暂时性差异,而暂时性差异除了包括时间性差异外,还包括非时间性差异。主要的非时间性差异包括:子公司、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没有向母公司分配全部利润;重估资产而计税基础未作调整;购买企业合并的购买成本,根据所取得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分配计入这些可辨认资产和负债,而计税基础未作相应调整;作为报告企业整体组成部分的国外经营主体的非货币性资产和负债以历史汇率折算;资产和负债初始确认的账面金额不同于其初始计税基础等。

  二、“递延税款”的含义不同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全部暂时性差异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大大拓展了“递延税款”的含义,与利润表债务法中的“递延税款”相比,前者更具有现实意义。利润表债务法首先将时间性差异分为在未来期间的应纳税时间性差异和可抵减时间性差异,再分别将应纳税时间性差异和可抵减时间性差异乘以适用税率得出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由于时间性差异反映的是收入和费用分别按会计准则和税法核算在本期发生的差额,揭示的是某个期间内的差异,所以此时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应是本期的影响额。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尽管也将暂时性差异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减暂时性差异,并由此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但由于暂时性差异反映的是资产或负债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是从本质出发分析其产生原因及其对期末资产、负债的影响,揭示的是某个时点上的差异,因此暂时性差异是反映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累计影响额。

  三、对收益的理解不同

  利润表债务法以“收入费用观”定义收益,强调收益是收入和费用的配比,计算会计收益中所有收入和费用对所得税的影响,并以“所得税费用”列示在利润表上,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则是会计所得税费用与税法应交所得税相对比的结果。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以“资产负债观”定义收益,提出了“全面收益”的概念,这就要求收益确认与计量都要服从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等会计概念的要求。

  四、核算的程序和方法不同

  (一)利润表债务法的核算程序与方法

  主要有以下三个步骤:

  1.计算本期应交所得税

  应交所得税=(会计利润总额±永久性差异±时间性差异)×所得税税率

  2.计算本期应确认的所得税费用

  在利润表债务法下,一定时期的所得税费用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本期应交所得税;本期发生或转回的时间性差异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由于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对以前各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余额的调整数。具体计算公式为:本期应确认的所得税费用=本期应交所得税+(-)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本期转回的前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本期由于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调减(增)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调增(减)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中:本期由于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调增或调减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累计应纳税时间性差异或累计可抵减时间性差异×(现行所得税税率-前期确认应纳税时间性差异或可抵减时间性差异时适用的所得税税率)。

  3.根据借贷平衡原理,“倒挤”本期时间性差异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款,并编制所得税处理的会计分录

  例1,A公司2000年12月20日投入使用设备一台,原价

  620 000元,预计净残值20 000元。税法规定该设备按直线法折旧,折旧年限为6年;会计上采用年数总和法折旧,折旧年限为5年。假定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该企业每年实现的税前会计利润800 000元,每年获得国债利息收入10 000元(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2001年至2003年所得税税率为33%,自2004年起所得税税率调整为30%。采用利润表债务法对A公司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

  2001年至2006年折旧额计算见表1.

  各年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金额以及所得税费用计算见表2.

  2004年发生的应纳税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额=-20 000

  ×30%=-6 000(元),本期由于税率变动应调减递延所得税资产

  =(100 000+60 000+20 000)×3%=5 400(元),本期递延税款的贷方发生额=6 000+5 400=11 400元。

  前三年所得税处理的会计分录为借:“所得税”、“递延税款”,贷:“所得税”;后三年所得税处理的会计分录为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递延税款”。

  (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核算程序与方法

  主要有以下四个步骤:

  1.确定各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

  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就是企业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金额;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的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依法抵扣的金额,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依照税法可以抵扣的金额。

  2.计算期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时,将导致产生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的应纳税所得时,将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或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的产生应纳税暂时差异,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或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3.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根据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纳税的影响金额,分别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末余额。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期末余额乘以当期或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定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末余额;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期末余额乘以当期或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末余额;然后计算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本期发生额: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本期发生额=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期初余额。

  4.计算本期所得税费用

  本期所得税费用=本期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本期发生额-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期发生额

  例2,B公司2005年12月20日投入使用设备一台,原价300万元。税法规定该设备按年数总和法折旧,折旧年限为5年,无净残值;会计上采用直线法折旧,折旧年限为6年,无净残值。2007年公司实现税前会计利润5 000万元,适用33%所得税率。2007年底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1 500万元,计税基础1 000万元,产生500万元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预计负债账面余额100万元,计税基础为0,产生100万元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其他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存在差异,也不存在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该企业预计在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006年至2011年设备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计算过程见表3.

  本年度所得税有关计算为:

  应交所得税=(5 000-80)×33%=1 623.6(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100×33%=33(万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500+80)×33%=191.4(万元)

  递延所得税费用=191.4-33=158.4(万元)

  所得税费用=1623.6+158.4=1781.8(万元)

  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1623.6

  ――递延所得税费用158.4

  递延所得税资产 33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191.4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623.6

  综上所述,以“资产负债观”取代“收入费用观”,就是以长远的眼光看待企业资产的增值行为,这有助于企业加强和改善资产负债管理,从而避免短期行为。比较而言,利润表债务法计算程序更为复杂,且确认和计量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标准不易把握。随着我国资本市场不断繁荣,企业重组、并购和股份制改造大量涌现,资产重估业务将日益增多,这势必引起许多非时间性的暂时性差异发生,而且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分门别类加以处理与披露,提供的会计信息更能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因此,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替代利润表债务法成为必然选择。

  【参考文献】

  [1] 张晶,高冬秀。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暂时性差异研究[J]。会计之友,2007.11上:36.

  [2] 贾杏玲。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探讨[J]。财会研究,2008,7:55.

  [3] 韩健。对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改进建议[J]。财会月刊,2007,8:25.

  [4] 陈靖,钱春杰。企业所得税核算方法解析[J]。会计之友,2007,1下: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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